各位老师:
2020年4月13日在校园网上通知关于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截止2020年5月18日,据经开区税务局反馈,我校已汇算清缴人数不到三分之一,汇算清缴率较低。如纳税人需要补税,但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将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因此也请各位老师加以重视。本着为老师们提供更好服务的宗旨,能及时完成个人汇算清缴,再一次通知,具体如下:
一、清缴对象
每位教职工
二、清缴时间
2020年5月25日前(下周一)
三、提醒事项
1.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2.个税是每个人需要自己关注的重大个人事项
3.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
四、联系方式
财务处杨老师(0571-56700028)或者咨询纳税服务热线(12366)。
财务处
2020年5月22日
操作指南
一、申报前准备工作
1、将个人所得税APP更新到最新版本1.3.4。
2、绑定银行卡:点击首页“个人中心”—“银行卡”—“添加”绑定银行卡以完成后续补(退)税。(建议选择境内开立的I类账户银行卡并在绑定后查看银行卡是否已核验通过)
3、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如果在2019年度存在符合条件但未及时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通过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行补充完善。(新增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时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年度费用,详见附件一)
4、对纳税收入明细有异议可进行申诉:点击首页“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选择纳税记录年度和所得类型,点击“查询”可以查看各月收入明细和申报税额,如有异议可以点击右上方“批量申诉”进行处理。(确保无异议再进行正常申报)
二、申报操作
1、个税年度自行申报有两种方式:简易申报(系统自动判断)和标准申报。其中简易申报适用于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无境外所得的情形。因简易申报适用范围窄,以下以标准申报为例进行具体操作。
2、标准申报具体操作步骤:
(1)点击首页“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填报方式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推荐选择),点击“开始申报”,出现标准申报须知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2)任职受雇单位为“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如2019年有多个任职受雇单位需选择一处作为汇缴地),点击“下一步”。

(3)核对并确认界面显示的收入和扣除信息,如预填信息无误可以点击“下一步”,系统会自动计算2019年度综合所得应补(退)税额。
提示:①在收入-工资薪金中对于奖金有不同的计税方式: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和单独计税,选择不同的计税方式会影响汇算税款的计算结果。(建议在未提交申报前尝试不同的计税方式并对比其计税结果后再作选择)



②关于收入-劳务报酬、稿酬等的填报:普通劳务报酬和稿酬收入需自行添加或者查询导入。以“劳务报酬”为例,点击劳务报酬右侧“>”进入劳务报酬界面,点击右上角“新增”,可以选择“查询导入”或者“手工填写”自己的劳务报酬。


③收入、费用等数据需要进行修改:点击需要修改项目右侧的箭头“>”按照提示进行新增或者修改。
(4)申请退税:点击“申请退税”后,选择绑定的银行卡后提交退税申请可以查看退税申请进度(不申请退税也可以点击“放弃退税”)



(5)补交税款
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可以免于办理年度汇算: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或者2019年度应补缴税额不超过400元。
①如汇缴需补税且不满足免予汇算条件,点击“提交申报”-“立即缴税”选择相应缴税方式完成支付。


②如汇缴需补税但满足免予汇算条件,则在税款计算后点击“享受免申报”,即无需缴纳税款。

五、申报查询或更正
首页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在“已完成”中可以看到申报情况,如有误,可以在“退税记录”界面点击“撤销退税”进行更正。




另外也可以关注“杭州税务”、“浙江税务”等官方公众号获取更多信息,如有疑问请联系学校财务处杨老师0571-56700028。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
2020年4月10日
附件一:
关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汇算清缴详细说明如下。
一、相关政策规定
1、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单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
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二、具体操作步骤
(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操作步骤
1、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2、完成个人账号的注册。首页点击“我的”—“立即注册”,输入对应信息即可完成账号的注册。

3、完成个人实名认证。首页点击“医保电子凭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点击“开始认证”—“开始采集”—“采集本人人脸”。



4、激活医保电子凭证。选择参保地“杭州”,点击“立即激活”—“领取凭证”,设置凭证密码即可激活绑定。




5、查询个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费用。点击首页“年度费用汇总查询”,显示的“2019年度符合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政策的金额”即为可扣除金额。


(二)“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步骤
在个人所得税APP里面填报2019年度的大病医疗专项扣除。首页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19”—“大病医疗”,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点击“下一步”,填写医疗信息(见上述“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操作步骤第5点年度费用汇总查询),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点击“提交”—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继续提交”完成申报。








温馨提示:进行该项扣除时需留存医疗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