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体顶端窗体底端窗体顶端各有关党总支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处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试用期满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考核,现将本次考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考核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各相关党总支配合。

二、考核对象

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张杰、叶青青、江平;

中层副职领导干部:郑永进、陆颖、袁江军。

三、考核时间

2020年6月。

四、考核程序及要求

1.考核对象个人总结试用期满的干部填写《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用A4纸双面打印并签名, 于6月11日下班前将纸质及电子版材料交党委组织部。总结内容包括:个别在一年试用期内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即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的情况,重点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总结。

2.召开述职及民主测评会议。会议由各考核对象所在党总支召集,党总支书记主持,考核对象进行试用期述职考核对象所在党总支范围内的(各部门)全体教职工参会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测评党委组织部派员回收民主测评表。各总支需提前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并填写附件3,于6月11日下班前报党委组织部。民主测评表由各党总支提前印制(详见附件2)。

3.开展个别谈话。考核谈话参加人员范围:考核对象所在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考核对象所属部门科级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工作联系紧密的教职工、工作联系较多的其他部门代表及其他教职工代表。

4.综合分析形成考核材料党委组织部汇总考核材料了解核实有关情况结合工作实绩综合考虑考核对象试用期表现,形成考核结果报校党委审定。

5.确定考核结果。校党委对考核结果进行审定。考核称职的正式任职,其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经考核不称职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五、其他说明

1.校纪委和党委组织部在考核期间接待教职工对干部考核的来信、来电、来访。校纪委办公室电话:56700017;党委组织部电话:56700010。

2.材料报送联系人:王英杰,电话:56700012,相关材料请发至王英杰数字化邮箱。

附件:1.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

     2.试用期满中层领导干部民主测评(评议)表

     3.考核工作日程安排

                              党委组织部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