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节、国庆节、中秋节粮油类物品及水果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办批准的《服务类购置申请表》的要求,现就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教师节、国庆节、中秋节粮油类物品及水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参与。
一、采购编号:HZY(S)-2017-21
二、项目名称: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节、国庆节、中秋节粮油类物品及水果竞争性磋商采购。
三、采购内容:
标项号 |
名称 |
单价 |
标项一 |
粮油类物品 |
150元/份 |
标项二 |
水果 |
150元/份 |
包括供货、运输、搬运、破损及不合格的退货、发票及一个月的质保期限服务。
四、符合条件的应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满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为2个月)为准;
4、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所投标内容。
5、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质监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QS认证)、国家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9月6日(星期三)13:30止,应标人可向学校联系人索取采购文件电子版。
七、采购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9月6日(星期三)13:30;提交报价单,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资质证明等文件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以及金额3000元的应标保证金(现金、支票均可。未中标者无息退还,中标者转为合同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并提供水果的实物样品。
八、报价资料提交地点: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201室后勤保障处综合办公室(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快速公交B1高教东区线“学源街文泽路口”站)。
九、联系人:电话/传真:0571-56700065,付老师15068837308;陈老师13067757687、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