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文件

浙财采监[2011]24


关于2011年浙江省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各市、县(市)财政局(宁波不发):

2011年全省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考核工作已如期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基本情况

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考核办法》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规定,全省取得资格2年以上的本省(不含宁波地区)代理机构以及在浙江从业2年以上的外省代理机构共79家单位参加了本次考核。其中:本省71家、外省8家;甲级24家、乙级55家;杭州34家、杭外45家。宁波地区代理机构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考核办法》的规定,不参加本次考核。

经考核,79家单位中合格单位为67家,不合格单位为12家(名单详见附件)。其中: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两家单位考核成绩突出,授予四星级代理机构称号;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7家单位考核成绩优良,授予三星级代理机构称号;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5家单位被评为二星级单位;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单位被评为一星级单位。

二、我省代理机构发展的成效及经验

(一)机构队伍不断壮大,人员素质逐步提高

目前,我省已有代理机构133家,另有8家外省代理机构在我省设立了分支机构长期从事代理业务,共有24家甲级代理机构。就从业人员数量而言,部分机构从业人员已经达百人以上,专门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最高达到39人(不计分支机构)。专门人员中,拥有中、高级职称以及本科以上学历的从业人员比率较高。各代理机构通过参加各级财政部门组织的培训、参加招标师考试、制定激励机制、组织业务比武等各种方式,加强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观念,形成了你追我赶的良好风气。

(二)基础建设稳步发展,信息化应用逐渐显现

经考核,我省大部分代理机构都在营业场所设立了专门的开标室、评标室、档案室。大部分在杭机构在自有的开评标场地安装了监控设施或配备了移动的DV摄录机,其余代理机构大多结合当地集中进场交易的管理要求,依托公共资源集中交易平台进行开标、评标,为提高采购现场组织及评审的公正性和规范性打下了基础。绝大部分代理机构都能够熟练应用浙江政府采购网这一平台发布采购公告,并做好自身信息维护。部分代理机构如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还建立了公司局域网,实现采购业务的网上流转。一些代理机构还建立起公司自己的专家库,并依托计算机系统着手对供应商信息、商品价格信息进行有益的收集、整理和应用。

(三)管理制度普遍完善,业务规范有所进步

考核结果表明,绝大部分代理机构基本建立起包括工作纪律、奖惩制度、岗位分工、文件审签、信息保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一整套与政府采购业务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如:浙江荣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制定的政府采购操作流程图及质疑投诉处理流程图内容详尽,流程科学严谨;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等单位通过各种手段规范档案管理(例如将归档与业绩挂钩),取得了明显成效;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投标保证金台帐、质疑投诉台帐建设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等公司通过参加或积极备战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在此基础上,通过不断加强业务管理和制度执行建设,各代理机构业务操作水平、规范化程度逐步提高,在本次考核的两个年度中,无论是采购文件的合法性和科学性,还是采购操作程序的公开透明合规程度,2010年的项目均比2009年有明显的进步。

  (四)服务意识日益增强,社会评价普遍较高

  考核发现,各中介代理机构在市场开拓、业务发展的过程中,由于企业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树立了较强的服务意识,服务水平普遍较高。绝大部分代理机构能够正确认识自身定位,在工作中不但做好采购单位的服务工作,还注重向供应商提供方便、推行微笑服务,在采购文件购买、保证金收退等方面推出方便供应商的各种措施。如: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代理工作中总结了“手勤、脚勤、嘴勤”等代理工作“三勤”理念;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对未中标单位制发落标通知书;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严格执行保证金收退时间规定,等等。在不断提升自身服务的过程中,代理机构付出了劳动,也收获了回报。本次考核设置的社会评价环节,多数代理机构的得分在85分以上,说明对代理机构的服务水平、工作效率等各方面满意度较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机构队伍方面

  考核发现,我省还有相当一部分代理机构场地比较简陋,没有单独的开标、评标室或者档案室,没有录音录像设施,专职从事政府采购业务人员偏少;部分代理机构主要从事工程招标代理或者会计、审计、评估等业务,对政府采购代理业务重视不够,接受过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人员偏少;一些单位因业务较少,不注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平台的运用,对网上自身信息维护不及时,导致账户被关闭,甚至有少数机构在考核前账户仍处于关停状态;有些代理机构开设分支机构过于随意,平时对分支机构人员、业务管理不严,问题较多;少数外地代理机构已在市县开展业务多年,但尚未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考核办法》的要求,到省财政厅进行备案。

  (二)制度执行方面

  考核发现,部分代理机构内控制度还比较薄弱,存在业务员一人操作到底或者岗位分工不明确、一人多岗的现象。部分代理机构虽建立了相关制度,但制度执行随意性较大。一些代理机构的内部制度比较陈旧,有些规定明显不适应现时的需要;一些机构制定制度简单照搬招投标相关规则,内容上与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不相符合;还有一些机构制度上存在与法律或者文件相抵触的内容,需要根据政府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及时修正。

  在保证金和收费管理上,尚有不少单位未按规定建立政府采购保证金台账,绝大部分单位没有单立保证金明细账,个别单位工程政府采购保证金在多个银行账户核算。此外,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财政部18号令)规定,超收、迟退保证金的现象比较严重,部分单位甚至有超过2年保证金未退的现象。考核也发现,一些地方,如萧山区,由于本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制度要求,导致在当地执业的代理机构存在违规收取低额保证金现象。也有个别代理机构规定报名后未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没收一半投标保证金,上述现象侵害了供应商合法权益。

  在档案管理方面,大多数机构还存在档案管理漏洞,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是档案管理场地和设备不完善,档案未集中归档,凌乱散放;二是无档案总目录,档案内资料未编写目录,顺序凌乱;三是档案未及时装订成册,未编写页码;四是档案资料不完整,相当一部分单位的档案缺少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采购合同等重要资料,多数代理机构均存在档案缺少问题。

  (三)业务操作方面

1.关于采购文件的编制和发售

  (1)采购文件设定有效报价区间。个别单位在采购文件中规定“最高报价高于次高报价10%及以上和最低报价低于次低报价10%的作为无效报价”,该做法实际上限定了投标人的价格竞争,这与“低价优先法”的基本原则不符。

  (2)竞争性谈判采用综合评分法。有的单位竞争性谈判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得分高低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做法,不符合政府采购法“满足需求,质量与服务相等,报价最低”的评审原则。

  (3)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不合理、不合法、不科学。有的单位将“ISO认证”、本地企业作为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之一;有些项目仍将原厂商授权文件作为资格条件,易导致厂商控货,操纵价格;有些项目将供应商资格条件又列为评分因素。

  (4)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需求。有的单位采购文件中规定,部分产品由采购人自行采购,但含在投标总价中,由中标人直接支付货款给供货商;个别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超出采购范围的备件费用、提供出国培训名额,导致采购人违规采购和财政支出方面的违规操作。

  (5)采购文件指定品牌、型号。

  (6)评审方法不正确。如一些项目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而实际采用价格和技术资信两部分分别打分,最后取两者比值为依据进行排名,其实际效果与最低评标价法的本意相背离,违背了财政部18号令相关规定。

  (7)评分标准设置不够科学化、精细化。一些项目评分标准设置上采取大分值,客观条件太少、专家的主观判断较多;一些项目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但技术指标分值比例偏低,难以保证采购项目取得较好效果。

  (8)文字内容不严谨。主要表现有:一是竞争性谈判项目套用公开招标专业术语;二是文字表述存在较大漏洞,如“最低评标价法”表述为“最低价评标法”;三是相关内容表述不一致,甚至前后矛盾等等。

  (9)未经财政部门核准,违反规定采购进口产品。

  (10)采购文件价格超标准。一些项目采购文件分标段发售,总价超过500元。

2.关于采购程序

  (1)委托协议签订不规范。一是委托协议未经合法签字盖章、无签署日期等;二是采购项目对年度协议内容有调整的,没有另行订立协议。

  (2)信息公告不规范。一是信息公告内容不全,如采购公告对报名时间截止后可能存在的潜在供应商允许其获取采购文件这一事项不明确、中标公告未列评审小组名单等;二是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采购信息,尤其是2009年度杭州、温州本级采购项目中比较普遍,这与当地管理要求有一定关系,也与中介代理机构本身责任心不强有关,应予纠正;三是擅自缩短公告时间。

  (3)采购项目审批手续不全、不规范。一是未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擅自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或改变采购方式;二是公开招标项目供应商不足3家,就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采购(个别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三是部分单位涉及审批 的重要资料如政府采购预算确认单、采购方式审批表、采购方式变更审批表等未及时归档。

  (4)采购文件实质性修改未按规定操作。有的单位更改采购文件相关内容未在网上发布、未按规定延迟开标时间,未取得全部报名供应商回执等。

  (5)评审小组组建不规范。一是不少单位未按规定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由项目经办人通过电话联系评审专家甚至直接随采购单位指定专家,少数公司开发了计算机随机抽取系统或者实行专家由经办人以外的人抽取的制度,但执行中缺乏刚性;二是评审小组组建违规,如参与项目前期论证的专家作为评审专家、采购单位代表比率超标甚至全部评审小组成员均为采购单位本系统人员;三是随意变更评审小组人数、成员。

  (6)采购响应文件审核粗疏。不少项目中对于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加分条件,或同一项目出现多家供应商投标相同品牌、型号产品等对采购结果有重大影响的情况,代理机构未组织评审专家进行严格审查并作出有效处理。

  (7)缺乏对评审打分合理性的审查。一些代理机构对评审时出现的部分评审小组成员评分严重畸高畸低甚至评分突破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等问题置若罔闻,既不审查也不制止,更没有向业主单位或监管部门反映。个别单位的现场监管也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8)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的情况下应对不当。一些公开招标项目有效供应商只有2家,在采购文件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示且无重大异议,也未经专家论证并出具“无歧视性和倾向性”意见的情况下,代理机构直接继续开评标或者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些单位直接请评审专家对采购文件作临时论证后继续开标。个别项目,如浙江省第X监狱三监区劳动改造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有效供应商只有1家,直接决定其为中标供应商。

  (9)超预算采购。如XX市市政管理处石灰采购项目、XX县教育局所属学校课桌椅等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最后中标、成交的价格超过采购预算,未办理预算手续就确定中标成交单位。

  (10)采购合同未按规定备案。由于制度保障不力、代理机构主观能动性不够等原因,许多机构未能取得政府采购合同文本,导致采购合同归档率较低。

  (四)规模绩效方面

  从考核结果来看,全省只有10多家机构的近两年实际采购金额超过亿元,最高的未超过10亿,其他机构成交额均在亿元以下,两年内接受委托的项目少于10个的代理机构比较普遍,部分代理机构甚至两年都未代理项目。相对于工程招标项目而言,政府采购项目金额小而且品类众多、技术复杂,许多代理机构虽然取得了资格,但没有兴趣投入力量开拓市场,只是作为附带业务。全省代理机构数量虽然达到100多家,但发展较好较成熟的尚不到三分之一,大多数代理机构还处在未开业或半开业状态。需要指出的是,一些地方规定政府采购项目一律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办理,制约了当地中介代理机构的发展。由于代理市场发育不完善,某种程度上代理机构开拓代理业务不是通过市场竞争,而是更多的依靠与采购单位的关系,这又导致了代理机构之间的不正常竞争等。代理机构对于采购单位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缺乏抵制力。一些采购项目,例如高校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资金节约率明显偏低,采购效果不理想。

  (五)社会评价方面

  本次考核按照四类主体的评价计分,分别是采购单位、供应商、评审专家、监管部门。从统计结果看,评价分值普遍较高。但一些未正常开展业务的机构或者代理机构在各地设立的分支机构,由于业务少或者没有业务,社会评价分值较低。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财政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考核文件要求,对每家代理机构发出整改通知书。各代理机构应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积极整改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由各地财政部门集中后报省财政厅。

  对于考核不合格单位,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考核办法》,各地财政部门应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在其整改结果通过原考核财政部门审查验收并报省财政厅认定合格以前,采购单位原则上不得委托新的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希望各代理机构以本次考核为契机,按照“依法采购、科学采购、廉政采购、和谐采购”的理念,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执业道德观念,建立健全制度,规范采购程序,争取更多的业绩和更大的成效。

  附件:2011年浙江省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考核结果表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11年浙江省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考核结果表

(说明:本表只编辑保留杭州、省本级单位,外地单位已去除;加红色的为目前我院代理单位)

所属考核地区

机构名称

是否合格

星级

杭州

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合格

三星

杭州

杭州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合格

三星

杭州

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合格

三星

杭州

杭州中成工程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不合格

杭州

浙江中设机电招标有限公司

合格

杭州

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合格

二星

杭州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合格

杭州

淳安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合格

杭州

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不合格

杭州

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不合格

杭州

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

合格

杭州

杭州广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不合格

杭州

杭州慎和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不合格

杭州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不合格

杭州

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不合格

杭州

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不合格

杭州

杭州开太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不合格

杭州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不合格

省本级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合格

二星

省本级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合格

三星

省本级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合格

三星

省本级

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合格

三星

省本级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驻浙江办事处

不合格

省本级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合格

一星

省本级

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合格

三星

省本级

浙江大地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合格

二星

省本级

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合格

省本级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合格

四星

省本级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合格

三星

省本级

浙江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合格

省本级

浙江荣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合格

省本级

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合格

一星

省本级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三星

省本级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合格

省本级

浙江荣大招标有限公司

合格

省本级

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合格

省本级

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合格

二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