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财政厅发布通知(浙财采监[2012]3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浙江省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对浙江省内的各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各级部门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各集中采购机构的机构队伍现状、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业务建设、采购绩效、社会评价等情况。
2012年4月9日下午,由杭州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宋楠副主任带队的检查考核小组一行5人,对我学院进行了检查考核。学院分管领导韩副院长出席会议,学院财务处、监察室、后勤保障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后勤保障处首先做了《杭职院2010-2011年政府集中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向检查小组汇报了我院政府采购方面有关机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业务建设、采购绩效、社会评价等工作。
检查小组从学院2010、2011年度的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采购项目中随机抽查了11个项目,调阅了每个项目的采购资料,详细审查了从项目审批到采购结束、验收全过程的流程、资料的合法性、合规性、科学性,如杭州市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书、招标公告、采购文件、采购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询标记录、评审小组成员的产生及其名单、评审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等。
检查小组与我院相关人员作了交流,充分肯定了我们学院的政府采购工作,也对预算立项、档案管理要求、评分标准、资料的齐全性、权威性、有关人员的签字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本次检查,是一次极好的全面学习的机会,有利于我们采购工作水平的提高,更好地促进学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