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处级领导干部届末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切实做好2016年处级领导干部届末考核工作,根据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和学校党委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客观公正原则;注重实绩原则;群众公认原则。
二、考核范围
全体处级领导干部
三、考核时间
2016年3月22日至4月18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述职会议要在2016年4月6日前进行。
四、考核内容和成绩构成
(一)思想道德品质(德)(20%)
1.对党忠诚,维护学校形象
2.忠于本职,事业心强
3.任劳任怨,服务学校大局
4.团结同事,善于协作
5.善于反思,乐于接受不同意见
6.乐观进取、仪表大方、谈吐文明、待人真诚、态度和蔼
(二)管理能力(能)(20%)
1.钻研分管业务,有短期和长远发展规划
2.敢于担当,善于解难
4.敢于创新,争创一流
5.善于沟通协调,善于调动部下积极性
6.工作有规范有制度,并能严肃执行
(三)工作作风(勤)(20%)
1.工作勤勉,能起表率作用
2.执行力强,工作效能高
3.重视沟通交流,主动征集意见,整改效能高
4.实事求是,诚恳待人
(四)工作实绩(绩)(20%)
1.完成工作目标
2.工作业绩明显
3.无重大失误
4.分管业务与所在单位管理井然有序
5.分管工作与同行业、部门(分院)相比水平较高
6.分管部门(分院)工作氛围积极向上、师德师风评价好
(五)廉洁自律(廉)(20%)
1.遵章守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2.廉洁自律、洁身自好
3.兴趣爱好健康高雅,抵制不健康行为
4.谨慎用权,无不正当行为
五、考核程序
(一)考核准备
1.拟定考核方案;
2.组成考核组;
3.组织考核人员进行学习或培训。
(二)开展述职和民主测评工作
1.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处级干部述职述廉和教工民主测评工作,会议参加范围为总支所属部门全体教工。测评结果占总测评分的40%;
2.组织全校处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互评),结果占总测评分的30%;
3.校领导班子成员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结果占总测评分的15%;
4.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对考核对象进行评分,结果占总测评分的15%。
(三)开展个别谈话
(四)成绩汇总统计,撰写考核材料
校党委组织部对干部民主测评成绩进行汇总统计,结果报校党委。
(五)确定考核等次
校党委根据考核对象届内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和民主测评情况,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考核对象届末考核等次。
(六)反馈
考核结果将及时向考核对象进行反馈。
六、考核结果和运用
1.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具体评定办法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考核结果作为本次换届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提拔使用的干部必须从考核评定为优秀、称职等次的干部中产生。
评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经党委研究,做出免职、责令辞职或降职等处理。
3.新一轮处级干部聘任时,拟留任处级干部以本测评、推荐结果为准。
七、考核准备及要求
1.各党总支、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处级干部届末考核工作,认真负责、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考核对象要认真对待,实事求是地总结本届任期内的各方面情况,把这次考核作为自己任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的重要检验,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照和依据。
2.考核对象要根据任职期间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撰写述职报告(字数不超过2000字),并填写《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干部届末考核登记表》,于2016年3月28日下午15:00前将纸质稿报送党委组织部,并发送电子版至组织部贝锐数字化校园邮箱。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于3月24日前将召开考核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会人数报党委组织部。联系人:贝锐,电话:56700010。
附件: 1.《处级领导干部届末考核主要工作日程安排表》
2.《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处级干部届末考核登记表》
3.《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处级干部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表》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