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校2016年度申报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人员的申报表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凡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16年4月19日—2016年4月23日)以书面的形式向学校监察审计处或人事处反映。
人事处
2016.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