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杭人社2016105号)转发: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委办发〔200616号)精神,经市领导同意,现就2016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任务

2016年全市计划选拔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超过5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才42名、高技能人才5名、农村实用人才3名。

二、选拔推荐范围和条件

我市2016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条件见附件1。各区、县()及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推荐条件进行选拔推荐,注意选拔一线的创新人才,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我市专业技术(技能)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人才选拔上来。各区、县(市)要将选拔重点放在信息经济、健康、旅游休闲、时尚、金融服务、高端装备制造、文化创意等“十三五”时期我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三、人选推荐指标

为保证推荐人选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本次选拔推荐工作继续实行推荐指标控制。各地、各部门要注重推荐相关专业领域取得重要成果,并获得政府成果奖的主要研发人员。

(一)专业技术人才推荐指标。如有符合推荐条件的人选,各区、县(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相对集中的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农业局、杭州师范大学、城市学院可推荐不超过2人,其他市主管部门、市属高校及市政府授权经营的集团公司可推荐1人。符合选拔条件并达到附件2所列要求的人员,可不受名额限制。

(二)高技能人才推荐指标。如有符合推荐条件的人选,各区、县(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可推荐不超过2人,市主管部门及市政府授权经营的集团公司可推荐1人。

(三)农村实用人才推荐指标。如有符合推荐条件的人选,各区、县(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可推荐不超过2人。

四、申报推荐程序

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推荐工作由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和市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实用人才的推荐工作由区、县(市)农办负责。

(一)单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提出初选人员名单,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审议后,确定本单位的拟推荐人选(一般不超过1人),填写《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表》,在本单位网站、公告栏全信息(除涉密材料外)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申报材料需进行网上申报,相关佐证材料上传申报系统,不需要再提供复印件,但须将原件送有关部门校验。

(二)各区、县(市)有关部门及市主管部门根据推荐条件进行初选,听取同行专家意见,按专业技术、高技能、农村实用人才分类提出本部门拟推荐人选,并分类排序。推荐人选须征求同级纪委意见,区、县(市)的推荐人选须经各区、县(市)政府审核同意。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和市直属单位对上报材料,特别是对突出反映能力业绩、贡献情况的材料真实性要认真审核把关。

(三)市人力社保局、市农办负责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

(四)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在专家评审基础上确定人选,以适当形式公示后,报市政府批准。

五、上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者于422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用户名及密码可先与人事处骆方倩联系,之后会分配网上申报权限给申报者。

推荐表》、《一览表》、《网上申报具体要求》和《相关电子文档制作说明》可以从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z.hrss.gov.cn) 新闻中心—专题专栏—职称与专家管理—专家管理—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申报系统网址:http://review.train.gov.cn

 

联系人:骆方倩        联系电话:56700025

                                                                人事处

                                                                20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