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7年学校部门预算准备工作正式开始,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各部门根据2017年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本部门2017项目支出预算。具体工作内容为:

1、项目支出需填写《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项目内容涉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容的(查询学校后勤保障处网站-服务保障-招标采购-2016年杭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必须按规定分别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表》或《修缮项目预算表》

3、教学单位所有项目预算(包括专业设备购置、专用材料购置等)编制完成后上报专业建设指导处,由专业建设指导处负责项目的论证和汇总工作。

4、学校后勤保障处负责全校办公设备采购、大型修缮项目、后勤保障类项目的预算编制;并负责全校采购类项目的审核和汇总工作。

5、专项业务费等项目支出请直接交由财务处汇总

62017年正式确定立项的内容,将根据财政局正式上报要求填写其他上报资料。

二、项目支出编报的时间要求:

1、各教学单位所有项目于720日前上报教务处。

2、非教学单位的采购类项目、以及经专业建设指导处论证确定的教学采购类项目于720日前报后勤保障处。

3、后勤保障处完成采购规范审核后,所有项目请于810日前报财务处。

三、部分基本支出预算内容的编制

1、人事处负责2017年学校人员经费预算编制,其中“人事代理人员、外聘临聘人员经费”按照项目支出格式要求编制预算。

2、院办负责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

3、学生处负责2017年学生经费预算编制。

上述支出预算编制请于810日前报财务处。

四、2015年起市财政局建立了预算执行进度、预算调整和预算指标双挂钩制度,对全年预算执行进度慢、年底大批量集中花钱的单位,按一定比例累计扣减次年的预算指标额度。

因此,各部门、教学单位编制预算项目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调研、充分论证、仔细考虑各方面因素,避免预算项目出现无法执行、实际执行金额与预算金额产生较大偏差、项目内容调整等状况,造成学校经费的损失。

 

                                        财务处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