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了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请各二级学院按时配合完成。  

一、普查时间:1017日至1028  

二、普查对象:2016级全体新生  

三、普查方式:  

采用北京瑞格心理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大学生网络版3.0)进行网络测试  

四、普查量表:  

《大学生人格健康调查表》(UPI)及《SCL-90症状自陈量表》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组织好本次心理健康普查工作;  

(二)2016级全体新生均需参加心理普查,不得遗漏; 

(三)由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负责老师做好考勤,并负责向学生讲解心理普查的意义、测评流程及相关要求等; 

(四)测试完成两周后,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会撰写全院新生心理普查结果报告,并对需进一步关注的同学进行面谈,准确掌握心理动向。    

如有疑问,请联系心理健康辅导中心:  

办公电话:56700092  

郭芳15990002568  

人文社科部  

2016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