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部、室)、图书信息中心、资产经营公司:
根据《浙江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浙江省首席技师评选活动的通知》(浙构建办发[2018]1号)精神,现就组织推荐2018年浙江省首席技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浙江省首席技师评选对象应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是本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且具有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或是掌握绝技绝活的传统手工艺技能人才),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且在职直接从事技能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或能够排除关键技术障碍、安全隐患,对提升产品质量作出显著贡献。
(二)具有较高的技能水平,在全省相关行业领域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在技能岗位上有重要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获得国家专利证书且专利在实际生产中具有应用价值。
(三)在国际、国内重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带徒传艺和培养青年技能人才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1人。各地、各部门推荐的浙江省首席技师候选人应为“杭州市首席技师”称号获得者。
三、申报材料要求
于2018年7月26日前,将《浙江省首席技师推荐候选人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和推荐候选人申报材料报人事处,推荐候选人申报材料包括:
(一)《浙江省首席技师申报表》(见附件2);
(二)浙江省首席技师候选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反映技术成果和贡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统一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相应的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马亿前 联系电话:56700025
附件:1.浙江省首席技师推荐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2.浙江省首席技师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