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部、室)、图书信息中心、资产经营公司:
现将杭州市社科联文件转发如下,按照文件规定,我校可评选推荐杭州市社科联系统先进工作者和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先进个人各1名,请符合条件者自荐,并将先进材料于12月12日前交科研处。
科研处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