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部、室)、图书信息中心、资产经营公司: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专业内涵建设,深化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表彰和鼓励在教学改革、教育研究等方面取得成绩的教师,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此次申报的成果奖应具备下列条件:校内首创;在全校处于领先水平并有一定影响力;2016 年7月以来完成且经过 2 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对于已获得过历次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能再次申报。
2.所申报的成果必须反映教育教学规律,能够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好,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3.鼓励各级各类教学改革项目、课堂教学创新项目研究实践及师资队伍建设、质量监控、学生学业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成果申报。
4.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和二等奖若干项,并按照校级评选名次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具体推荐数根据省厅通知为准。
二、推荐名额
校级教学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的办法,各单位推荐成果时,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审查和把关,确保被推荐成果质量。
各教学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项,各职能部门原则上不超过1项。
三、申报材料
1.《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申报书》(附件1)以及 2500 字内的教学成果总结(内容自定,正文内容请用宋体小四号)
2.2020 年校级教学成果相关支撑材料
3.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
四、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将上述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电子稿及纸质盖章稿1份)于2020年3月30日前交专业建设指导处,逾期将不列入本次评选。
联系人:练芳芳,电话:56700036。
希望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
专业建设指导处
2020
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