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部、室)、图书信息中心、资产经营公司: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此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重点

推荐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突出"高精尖缺"导向,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项目、 重大工程和我省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以及"互联网+"、生命健康两大科创高地,紧扣八大万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高层次人才密集单位要聚焦重点,从"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基础科学研究领域推荐人选; 地市人社部门要进一步拓宽推荐渠道,优先推荐产业创新类人才、非公领域优秀人才和长期扎根基层一线人才; 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重大战略,重点推荐在核心技术开发、关键工程项目、成果转化推广、国际市场竞争等环节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创新人才。对在一线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发挥积极作用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木人才,要予以倾斜。

二、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1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 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 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 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对已经获得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 一般不再推荐。

三、推荐数量

我校推荐不超过1名,没有符合推荐条件的可不推荐。

四、材料要求

() 纸质材料; 推荐函1( 说明人选推荐情况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1)、推荐人选个人登记表(由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生成后打印)、申报佐证材料l( 控制在40页以内)

() 电子材料:由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登陆http//rsb.appms.cn下载)生成的电子数据(RPU文件格式)。

书面材料与电子材料应真实一致。涉密推荐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对于弄虚作假或电子数据与书面材料不一致的,取消推荐人选推荐资格。

截止时间310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材料请发送至1102294693@qq.com

联系方式:钉钉人事处马亿前。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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