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在学生中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引导学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0〕6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我校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 2020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
二、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1.要深入开展学生《宪法》和《民法典》学习,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紧密结合历史文化和国情教育,推进学生理想信念教育。持续开展国家安全、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税法等相关法治教育,加强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等法律法规宣传,探索建立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教育长效机制。(责任部门:学工部、团委)
2.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推动宪法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根据学生认知特点设计宪法法治课程,探索发掘相关课程中的宪法法治内容,进一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部门:专业建设指导处、人文社科部)
3.通过校园网、官微、橱窗等,及时进行宪法宣传,开展好校院两级中心组学习、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等,提高广大教职员工的法治素养。(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
4.推进教师法治教育培训,通过名师沙龙、线上培训等方式,着力提升教师的宪法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责任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
(二)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
面向广大教师和学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具体要求详见后续通知。
(三)组织开展青少年“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
在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根据实际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并于2020年9月30日前,遴选1名优秀学生参加省级初选。所有被推荐参加演讲比赛的选手均需附上时长不超过6分钟的演讲视频,相关材料请于2020年9月30日下午5:30前发至电子邮箱598345451@qq.com。成绩优异者将代表浙江省参加在北京举行的全国总决赛。(责任部门:团委)
除选拔报送外,普法网将设立“网络海选”通道,学生可自行上传演讲视频参加线上比赛,优秀选手3人,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
四、工作要求
(一)要重视组织实施,切实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将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引向深入。
(二)要着力改革创新,深入探索学生喜闻乐见的新途径、新方式,不断增强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要加强协调沟通,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形成多方协同推进宪法教育的格局。
(四)要注重宣传学习,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学习宪法与相关法治知识、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
党委宣传部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