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校机构调整、干部换届和岗位变动后各项工作的有序衔接和平稳过渡,现将有关要求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接起止时间及表格报送要求
1.交接起止时间:即日起至7月20日。
2.表格报送要求:
(1)中层干部《工作事务交接清单》(附表1)由交接双方签字并保留,以备后查,并由离岗离任中层干部负责送交党委组织部备案。其他人员《工作事务交接清单》由交接双方签字并保留,以备后查,并交一份给岗位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备案。
(2)《固定资产(仪器、设备)变动移交表》(附表2)签字后原件送交公共事务管理处备案,相关部门资产管理员复印留存。
二、工作事务交接
1.根据工作岗位职责,填写《工作事务交接清单》(附表1)。清单应列出具体交接内容、数量、交接方式(电子、纸质、口头)等。
2.岗位相关各种工作资料(电子及纸质)、通讯录、工作密码等须一并移交接任人。
3.做好在办事项、待办事项的工作衔接。个别岗位确有交接困难,可由调入调出部门双方协商处理。
三、办公室(含钥匙及电话号码)交接
1.教学场所资源和行政办公房产使用调整按照学校5月27日会议部署的要求进行,先报专业建设指导处(教务处)、公共事务管理处审核确定,后进行调整改造。
2.做好办公室钥匙、文件柜钥匙的交接。
3.部门办公电话号码原则上不随人员变化随意更换。
四、资产交接
1.中层干部配置使用的办公设备与家具原则上留在原部门继续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随迁的,需由学院、部门资产管理员向公共事务管理处提出资产变动申请,由校级资产管理人员审核办理。
2.更换部门负责人的单位,新到任的负责人原则上全盘接收到任部门的资产,双方部门负责人对名下资产确认无误后,双方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对到任部门资产存疑的,首先由部门资产管理员进行核实,核实后仍有疑问的,由部门资产管理员向公共事务管理处提出,由校资产管理员组织核实。
3.涉及机构调整(合并及分设)的学院、部门,原持有的固定资产跟随调整。调整方案由原部门领导和新部门领导双方协商确定,再由学院、部门资产管理员向公共事务管理处提出资产变动申请,由校级资产管理人员审核办理。
4.所有涉及岗位变动人员,在调动前必须办理好资产的交接手续。向资产所属学院、部门资产管理员提出变动申请,并由各级资产管理员审核办理。
5.岗位变动人员利用科研经费购置的设备,原则上仍由其本人保管和使用,但须及时与原部门资产管理员办理资产调拨到新部门的手续。
6.行政办公设备遵循“先调剂,后配置”原则,做到“物尽其用”;如果部门内部调剂、校内调剂无法满足使用要求,可向公共事务管理处提出领用申请。有库存的先领用,库存不足列入下一年度计划。
7.变更流程
所有岗位变动人员使用的资产设备调动前必须与本部门资产管理员办理交接核对手续。
(1)部门内部变更。由资产管理员填写《固定资产(仪器、设备)变动移交表》(附表2),确认签字后送公管处备案。
(2)部门之间资产调拨。岗位变动后,固定资产确需要带至新部门的,由变更申请人原部门资产管理员根据上述流程,填写使用部门、存放地点和变动原因等信息,原部门领导、资产管理员及现部门领导、资产管理员均须在《杭职院固定资产(仪器、设备)变动移交表》上签字,送公管处备案。
五、中层干部财务审批交接
1.新一届部门负责人财务审批签字按学校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7月20日前采用纸质报销。
2.新一届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约定书》在下学期开学时签订。
交接工作事关学校各项工作的平稳过度,请各相关人员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沟通交流,认真做好交接工作,确保交接工作圆满完成,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