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校园卡在学生食堂的使用,确保广大师生利益,维护良好的就餐环境,决定实施学生食堂搭伙费管理,对除本校教职员工、全日制学生及留学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员工、离退休教职工外收取一定比例搭伙费。  

学校学生食堂搭伙费管理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执行,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搭伙费管理办法(试行)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后勤服务中心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