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国内访学访工”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19号)要求,经学校申报、省教育厅审核,现同意中国美术学院彭喆等213人为浙江省高校国内访问学者(名单见附件1),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郭文博等465人为浙江省高校国内访问工程师(名单见附件2),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各二级学院、部门要加强对访问学者和访问工程师的管理,强化过程监督和考核。原则上,访问学者须保证6个月以上在接收单位脱产学习研修,访问工程师须保证3个月以上在接收单位脱产挂职研修,确保访问学者和访问工程师工作取得实效。请各选派教师要严格执行选派单位访学访工相关制度要求,按时完成访学访工目标任务,要严格遵守接收单位的管理制度,积极参与接收单位的教学科研、实践应用等工作,努力完成导师要求的工作任务,不断提高教学科研和实践应用能力。
为进一步提高访问学者访学效果,加大访问工程师实践能力培养力度,今年继续开展访问学者“教师专业发展项目”、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研究工作。经审核的“教师专业发展项目”“校企合作项目”研究与实践成果作为考核访问学者和访问工程师的重要内容,并按省教育厅教育科研项目进行管理、考核。高职院校的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项目同时按高职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省级培训任务中的国内培训、跟岗访学要求进行管理、考核。
请附件1、附件2中的各选派教师在到访问单位报到后2个月内,填写《高等学校访问学者教师专业发展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高等学校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申报书》(见附件4)交至所在学院,由各二级学院、部门统一汇总后(汇总表见附件5),于2020年11月1日前将教师个人项目申报书及学院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Hzrslyj@163.com,纸质稿一份交至人事处楼韵佳。
附件:1.2020年度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汇总表
2.2020年度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工程师汇总表
3.高等学校访问学者教师专业发展项目申报书
4.高等学校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申报书
5.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发展项目、校企合作项目申报汇总表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