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部、室)、图书信息中心、资产经营公司: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委办发〔2006〕1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20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条件和范围
推荐条件详见附件1。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党、政、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高级专家外),原则上不参加杭州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省部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有正式办理了离岗创业手续,在我市单位工作或创办企业后才可申报。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把握选拔条件和推荐标准,好中选优,把人选质量放在首要位置;加强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要注意选拔一线的创新人才,切实将那些长期在我市专业技术(技能)岗位上辛勤工作,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得到同行和社会广泛认可的人才选拔上来。
二、人选推荐指标
(一)专业技术人才。符合选拔条件并达到附件2所列条件的人员,可以不受推荐指标数量限制进行推荐。不符合选拔条件并达到附件2所列条件的人员,我校可推荐1名。
(二)高技能人才。符合选拔条件并达到附件2所列条件的人员,可以不受推荐指标数量限制进行推荐。不符合选拔条件并达到附件2所列条件的人员,我校可推荐1名。
三、申报材料与要求
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填写附件3《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业技术人才推荐表》、附件4《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推荐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稿于9月23日前交至人事处。
联系人:楼韵佳 联系电话:56700025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