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建立公办高校审计数据报送机制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16文件精神和省审计厅的要求,我校需定期报送审计相关电子数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提供数据内容

(一)信息系统数据库全库备份和必要的技术文档提供格式为Oracle的备份文件(版本11.2.0.1.0及其以下,备份方式为expexpdp格式)、SQLServer的备份文件(版本SQLServer2008R2及其以下,备份方式为bakmdf格式)或txtcsvxls等文本文件和报表,同时提供数据字典、导出日志(Oracle)、数据采集程序源代码(脚本)以及相关备份文件的数据恢复技术文档说明

次提供数据需提交自系统启用至20201231日的全部数据,以后每年定期提交增量数据。

(二)原始数据和标准化数据。按照附件3《浙江省高等院校审计数据规划》要求提供标准化数据,要将原始数据库表结构对照结构化数据表结构,逐一匹配、转化、提取并做好数据完整性复核、一致性复核和表间关系复核,以Oracle的备份文件(版本11.2.0.1.0及其以下,备份方式为expexpdp格式)或SQLServer的备份文件(版本SQLServer 2008R2及其以下,备份方式为bakmdf格式)提交,备份文件命名规则为:教育_学校名称_学校标识码_规划数据_起始年月_终止年月_报送年月日。

次提供数据,需提交201611日至20201231日的全部数据,以后每年定期提交增量数据。

备注:有信息系统的,提供从信息系统导出的原始数据,并按照附件3《浙江省高等院校审计数据规划》要求加工成标准化数据(其中必填项数据如不能提供,需说明原因)。

没有信息系统的,提供电子表格等原始手工管理台账,并按照附件3《浙江省高等院校审计数据规划》要求加工成标准化数据(其中必填项数据如不能提供,需说明原因)。

(三)填写附件2《高等院校审计原始数据采集清单》和附件4《高等院校审计标准化数据采集清单》中信息系统和数据表的相关信息。

二、工作要求

(一)本次于2021115日前报送上述最终数据,以后每年定期报送截至上一年度1231日的增量数据。因数据库技术原因无法提供增量备份的,则需要按照当期截止日期提交全库备份。

(二)上述提到的附件另发。

(三)请各部门于1012日前确定一位审计数据报送联系人报审计处。

(四)请各部门用优盘报送数据,做好数据保密工作。

三、联系人和电话:审计处丁学而56700016。

 

 

党政办  审计处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