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20195月,学校印发实施了新修订的《党委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对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规范,议题“泛上会”“乱上会”“不上会”等问题得到了较好的改观。201910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下发了《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党委常务委员会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的通知》,对议事决策范围、议事决策程序和执行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但在实际运行中,校内仍存在议题报送不及时、材料不完善、格式不规范、会前沟通不充分等问题,影响了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的议事效率和决策执行。为进一步规范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组织和决策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议题材料提交

(一)按时提交议题材料。党委会原则上周四上午召开,隔周进行;院长办公会原则上周二上午召开。根据议题内容和工作需要,可每周召开,详见学校每周重点工作安排。相应的议题材料应在会议前一天中午12:00之前通过OA系统上报,按规定审批完成后提交到党政办(纸质版盖章、电子版),逾期未提交议题和上会材料的,原则不予上会。

(二)严格规范上会范围。要严格按照《党委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范围明确是报送至党委会还是院长办公会,做到应上尽上、不该上的坚决不上。《议事规则》未穷尽的拟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事项,商党政办后并报分管领导确定。

(三)严格上会审批程序。各上会议题审批务必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才可报送,务必提前与会议主持人及主要领导沟通,经同意后方可上会。对于一些情况复杂、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的问题,务必要经相关部门协商或组织论证,达成一致意见后,按程序完成相关审批后才可提交上会。

(四)规范议题材料说明。议题说明材料是针对有关议题核心问题的简要说明,是经过提炼精心组织的材料,主要包括议题内容简述、前期沟通过程、决策建议等,材料内容原则上应控制在两页以内。议题说明材料格式原则上按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题模板要求进行报送。

(五)严格业务归口管理。相关议题的提交,应当由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提出。使用部门可以提出需求,经业务管理部门研判后,按相关规定完成手续后,以业务管理部门的名义提交议题,会议召开期间使用部门须列席。涉及人、财、物、干部等事宜,相关业务归口部门负责人须列席。

二、关于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保密问题

会议召开期间,与会成员集体研讨、发言均体现民主集中制决策的过程。最终对外的口径要回归到会议决议中来,与会成员务必要做好保密工作,任何人、任何场合不得透露会议过程性相关内容和经过。议题材料原则上会议结束后统一交党政办工作人员收回销毁。

三、关于会议纪要使用问题

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是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形成最终决策的核心内容的有效记录材料。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在决策落实、任务执行、财务报账、物资采购、方案实施等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会议决议。在实际操作中,如必须纪要,可联系党政办查询或提供。

四、有关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严格遵守议题材料提交规则,对于议题材料提交的时间、议题报送的规范性等问题,党政办将在适当场合以适当方式进行情况通报。

2.议题材料末尾需署名议题提交部门和日期。纸质材料提交党政办时,院长办公会材料打印一式10份,党委会打印一式15份,并在材料落款处加盖部门公章。

3.根据党政办要求,经院长办公会研究讨论拟同意,须再报党委会研究讨论的议题,上党委会时需重新提交上会材料,并在材料中注明院长办公会研究讨论的意见情况。

4.议题材料格式详见范本,请议题提交部门严格执行。

不明事宜请联系陶启付,56700273,15158178336

具体材料报送联系人为:

院长办公会:王新辰 56700006,18768150218

党委会: 56700006,15058183593

 

附件: 1.议题材料格式要求 

     2.党委会议题材料范本

     3.院长办公会议题材料范本

 

 

                                                 党政办 

                202011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