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同意林春树同志调入我校工作,拟安排经济管理类专业教师岗位,现有关事项予以公示如下,征求广大教职员工的意见。

林春树,男,19775月出生,户籍所在地:福建省福州市,政治面貌:中共党员,20047月和20057月本科分别毕业于复旦大学会计学和福建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076月取得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19989月分配至福建商业干部学校工作,201305201511月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财务处处长(任副处级);201511月至201708月福建商学院财务处负责人,并兼任教工作;201709月至今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计划财务处处长,兼任专业课教师工作,具有教授、正高级会计师(专技四级)、福建省管理型会计领军人才、注册税务师、福建省高层次C类人才。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均可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校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21123日至129日止,共5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

纪委办公室              56700017

人事处                  56700292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