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省级初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现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由个人申报,各教学单位限额推荐1本,“双高”建设专业所在学院增加1本,继续教育教材可再增加申报1本。
二、申报教材要求
1.教材按册或套申报均可。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1套;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1套。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书号的丛书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2.同一主编、相同或相近课程内容的纸质教材和数字教材只选择一种申报。
3. 参评的教材原则上须经过2年以上(含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不同版次的同一种教材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
4.继续教育教材应为学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际使用的教学用书,且在教材封面等位置有“用于继续教育、开放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显著标识或说明。
5.已推荐申报行指委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的,不可再次申报。
6.其他未尽事宜,请认真研读《国家教材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要求
2025年7月4日16:30前,各教学单位将《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申报推荐评审表》、《浙江省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奖申报汇总表》电子版文档钉钉发送给季冬梅,以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候。
四、联系方式
季冬梅,电话:56700036。
附件1: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申报推荐评审表
附件2:浙江省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奖申报汇总表
附件3:国家教材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5年7月2日